沒想到原來草包媽媽一直努力堅持的,是梵二的教導。=.=’’’ 她作的大概是微不足道的事,但堅持了二十多年也有點了不起吧。話說自月巴羊到此世界開始,家裡就有著每晚一起祈禱才能睡的習慣。千萬不要想得太多,其實真的是蠻「爛」/ 「懶」的「祈禱」。祈禱時間很短,五分鐘內,有時大概只有兩分鐘,質素也能想像吧。就是天主經、聖母經、光榮經各一和每天的祈禱意向 (不斷被加長,因要求不斷的增加 ,嘿嘿~)。每天晚上,不論在家或是旅行,也有這個環節。要是有成員上街去,也得盡量等其回來進行。當然,如果像草包早前瘋狂加班的日子,就沒有辦法。但媽媽也叮囑未能一起祈禱者應自行作晚禱。(嘿嘿,有沒有實行真的沒有人知道… )。這個習慣從小羊有記憶便以存在,這個草包更在初中以前一直以為這是每一個基督徒家庭的習慣,原來現實並非這樣的。牧職憲章48條:
因為父母以身作則及家庭內的共同祈禱,子女們以及所有共同生活於家庭的人們,便易於找到人格訓練、得救和成聖的道路。夫妻既有父母的尊嚴,應盡力滿全其教育子女的義務,尤某是屬於父母職權的宗教教育,應當盡力滿全。
這樣的習慣,至今還存在。就是草包羊與友人煲粥時,也得停下來,先作這個短短的「晚禱」,才能繼續。熟悉月巴羊的朋友也知道這個煲粥規矩。有想過反抗嗎 ? 沒有,因草包媽媽太堅持,不服從者的後果應是很恐怖的,反抗的善後時間將比祈禱更多。既然只是數分鐘,就算了吧。因為怕「麻煩」所以也會乖乖的跟著。得草包媽媽的堅持,這樣就二十多年了。 現在回想,應是一個祝福吧。有機會的話,你也試試與家人一起祈禱吧! 就是簡簡單單的已經可以,可能會有意外收穫呢!!